赌资达到多少会构成赌博罪?


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关于赌资与赌博罪的关系。 首先,对于赌博罪的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这里并没有明确规定赌资达到多少构成赌博罪,重点在于是否以营利为目的、是否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 所谓“以营利为目的”,就是指通过赌博获取钱财,而不是单纯的娱乐消遣。“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这种情况下,即使赌资数额不是特别巨大,也可能构成赌博罪。比如,张三经常组织一群人在家里赌博,每次都从赌局中抽取一定比例的费用,无论每次赌资具体多少,张三的行为就可能构成赌博罪。 而“以赌博为业”是指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主要经济来源。也就是说,这个人整天不务正业,主要靠赌博赚钱。例如李四没有其他正当职业,每天就是到处参与赌博,以此为生,那么李四的行为也构成赌博罪。 虽然刑法没有明确赌资标准,但在司法实践中,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和各地的具体规定,会有一些参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亲戚朋友、邻居之间偶尔进行的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不以赌博论处。这是因为这些活动主要是为了娱乐,而不是以营利为目的。比如,一家人在过年过节的时候打打牌,输赢金额都很小,这就不属于赌博罪的范畴。 总之,判断是否构成赌博罪不能仅仅看赌资多少,还要综合考虑是否以营利为目的、是否存在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等情况。如果对自己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