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达到多少钱需要转账证明?


在日常生活中,借条是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重要凭证。然而,当涉及到具体的借款金额时,是否需要转账证明来辅助证明借款的实际交付,并没有一个明确固定的金额标准。 从法律角度来讲,转账证明属于书证的一种,它能够直接证明借款的交付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一般来说,小额的借款,比如几千元以内,在日常生活中通过现金交付是比较常见的交易习惯。这种情况下,如果有借条,通常可以认定借贷关系成立,不一定非要转账证明。因为这个金额较小,现金交付比较符合常理。 但是,当借款金额较大时,比如数万元甚至更多,仅仅凭借条可能不足以充分证明借款已经实际交付。此时,转账证明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在较大金额的借贷中,通过银行转账、电子支付等方式交付借款是更为常见和安全的方式,也便于留下资金流转的记录。如果没有转账证明,借款人主张借款未实际交付,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债权人可能会面临举证困难的问题。 此外,即使借款金额较小,如果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通常是通过转账进行,或者案件存在其他疑点,法院也可能要求提供转账证明等证据来进一步查明事实。所以,为了避免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在进行借贷活动时,无论是金额大小,都建议尽量通过转账等有明确记录的方式交付借款,并妥善保存相关的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