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多少钱算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我和伴侣在钱的使用上有些分歧,我觉得他花一笔钱买了个不太实用的东西,但他觉得这不算什么。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花多少钱算是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呢?这种挥霍行为会有什么后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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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花多少钱算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合理地使用、消耗夫妻共同财产,损害另一方财产权益的行为。判断是否属于挥霍,不能单纯以金额来衡量,而要结合具体情况,看支出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家庭的经济状况和消费习惯等。 比如,一个家庭月收入只有一万元,却突然花五万元去买一个对家庭生活没有实际用途的奢侈品,这种支出明显超出了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就可能被认定为挥霍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这个家庭月收入几十万元,花五万元购买相对合理的物品,一般就很难认定为挥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当面临可能的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行为时,另一方要注意收集证据,比如消费记录、购买物品的凭证等。如果双方因此产生纠纷,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离婚等情况下,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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