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不真正连带债务?


不真正连带债务是一个比较专业的法律概念,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从定义上来说,不真正连带债务是指多个债务人就各自立场,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偶然产生的同一内容的给付,各自独立负有全部履行的义务,并因债务人之一的履行而使全体债务人的债务均归于消灭的债务。简单来讲,就是有好几个债务人,他们都对同一笔债务有全部偿还的责任,但他们产生债务的原因是不一样的。比如,甲在乙商场买了丙厂生产的有质量问题的电器,因电器漏电致甲受伤。乙基于买卖合同负有违约赔偿责任,丙基于产品侵权负有侵权赔偿责任,乙和丙对甲的赔偿就是不真正连带债务。 不真正连带债务与连带债务有明显区别。连带债务是基于同一原因产生的,比如合伙债务,合伙人基于合伙关系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不真正连带债务是基于不同原因产生。而且在内部求偿权方面,连带债务中各债务人之间通常有确定的分担比例,一个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可按比例向其他债务人求偿。但不真正连带债务中,一般只有终局责任人承担最终责任,其他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可向终局责任人求偿。在上述例子中,丙作为产品生产者是终局责任人,如果乙先赔偿了甲,乙可以向丙进行追偿。 在法律规定方面,虽然我国现行法律没有对不真正连带债务作出统一的明文规定,但在一些具体的法律条文中能体现其精神。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关于产品责任、医疗损害责任等规定。在产品责任中,生产者和销售者对消费者的赔偿责任就类似不真正连带债务。如果产品缺陷是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如果是销售者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在实际生活中,不真正连带债务的情况较为常见。除了上述产品责任外,在交通事故中,如果车主将车借给无驾驶资格的人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后,可向侵权人追偿,这里保险公司和侵权人对受害人的赔偿也可能构成不真正连带债务。总之,不真正连带债务在解决债务纠纷、明确责任承担等方面有着重要的法律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