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会留多少生活费?
我名下有笔债务没还,现在对方申请强制执行我的财产了。我就一份工资收入,还要养活一家人。想了解下,法院强制执行时会给我和家人留多少生活费啊,具体是 怎么算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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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强制执行程序中,为了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基本生活,法院会保留必要的生活费。这其实是法律在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维护被执行人基本生存权利之间的一种平衡。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关于具体会留多少生活费,并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固定标准。一般来说,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首先会参考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这是维持一个人基本生存的最低费用。比如当地规定每月最低生活保障是800元,那么至少会按照这个标准来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
其次,法院也会考虑被执行人家庭的实际情况,包括家庭成员的数量、是否有老人、小孩、残疾人等需要特殊照顾的人员。如果被执行人需要抚养老人和小孩,且老人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小孩还在上学,那么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所留生活费的金额。
此外,被执行人的收入状况也是重要的考量因素。如果被执行人收入较高,在保留生活费后仍能较好地履行债务,法院在确定生活费时可能会相对严格一些;但如果被执行人收入本身就不高,仅够维持基本生活,法院则会保障其能够维持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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