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根据民法典规定,申请强制执行应不应该留生活费?

我有个债务纠纷案件,对方申请对我强制执行了。我就靠那点工资生活,要是全被执行走了我日子都过不下去。我想问下,按照民法典规定,对方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应不应该给我留生活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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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强制执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是应该给被执行人留下必要的生活费的。这里我们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而必要的生活费就是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这一规定是为了平衡申请执行人实现债权的权益和保障被执行人基本生存权。也就是说,法律虽然赋予了债权人通过强制执行实现债权的权利,但也不能让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陷入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困境。 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当地的生活水平、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实际需求等因素来确定应保留的生活费数额。一般会参考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相关数据。所以,当面临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可以向法院提出保留必要生活费的申请,法院会依法进行审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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