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分达到多少流水会被定罪?


跑分,简单来说就是利用自己的账户或收款码替别人收款转账,从而赚取佣金。在司法实践中,跑分行为往往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罪名相关。 对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都属于情节严重。所以,当跑分的支付结算金额达到二十万元以上,就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而对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一般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罚。不过各地区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所以,如果跑分行为涉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达到相应数额标准,也会被定罪。 需要强调的是,即使跑分流水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如果综合全案情况,认定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可以不认为是犯罪。同时,司法机关在认定时,不仅会看流水金额,还会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参与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