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出院后护理费多少钱?


在交通事故中,出院后的护理费是一个常见的赔偿项目。下面来详细说说它的计算方式。 首先,我们要明白护理费是什么。简单来讲,护理费就是因为受害人在受伤后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照顾护理而产生的费用。 护理费的计算主要依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以及护理期限。 关于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如果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那么护理费就参照误工费的规定来计算。比如说护理人员是有工作的,因为来护理受害人而耽误了工作,少拿了工资,那么少拿的这部分工资就是护理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要是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是雇佣护工的,就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例如当地护工照顾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一天收费200元,那么护理费就可以按照这个标准来算。 护理人数方面,原则上是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一个人护理就行,但如果医院或者专业鉴定机构说需要两个人护理,那就按照两个人来计算护理费。 护理期限要计算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如果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比如受害人受伤很严重,可能一辈子都需要护理,那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一个合理的护理期限,最长不会超过二十年。 所以,交通事故出院后护理费具体多少钱,要结合护理人员收入、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而且在实际索赔过程中,受害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等,这样才能让自己的诉求得到合理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