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起诉费用一般是多少?


在交通纠纷中,起诉费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诉讼费用,它主要包含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还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 首先来说案件受理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在交通起诉案件中,如果涉及到车辆维修费用、医疗费用等赔偿,这些属于财产案件范畴,就按照上述标准收取案件受理费。例如,你要求赔偿的金额是15万元,那么案件受理费就是10000×2.5%+(150000 - 10000)×2% = 250+2800 = 3050元。 其次是申请费。当你在诉讼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支付令等情况时,就需要缴纳申请费。比如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另外,对于证人、鉴定人等在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相关费用,这些是按照实际发生的情况来确定的。通常情况下,这些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但在起诉时,需要先由起诉方垫付。 最后,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总之,交通起诉费用会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的金额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