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几岁有选择权?
我和我老公打算离婚,现在最纠结的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我们孩子也大了,有自己的想法,我想尊重孩子的意愿,可不知道孩子要到几岁才有选择跟谁生活的权利,所以来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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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孩子对于跟随哪一方生活的选择权,其实是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需要参考的一个重要因素。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这意味着,在司法实践中,孩子年满八周岁时,法院在处理抚养权问题时,会认真考虑孩子的个人意愿。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较为真实的想法,他们对于跟随哪一方生活,往往会有自己的思考和偏好。 不过要注意,虽然法律规定要尊重已满八周岁孩子的意愿,但这并不意味着孩子的选择具有绝对的决定性。法院还是会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出发,综合作出判决。比如,如果一方存在严重的不良嗜好,如赌博、吸毒等,即使孩子愿意跟随这一方生活,法院也可能不会将抚养权判给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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