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虚假宣传如何认定?
我开了一家小店,最近竞争对手好像在宣传上夸大其词,我怀疑是虚假宣传。但我不太清楚在反不正当竞争法里,虚假宣传是怎么认定的。想知道什么样的宣传算虚假宣传,认定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我该怎么判断对方是不是在搞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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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反不正当竞争法里,虚假宣传指的是经营者通过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简单来说,就是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故意说一些和实际情况不符的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同时,经营者也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对于虚假宣传的认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内容虚假。比如把普通的商品宣传成有特殊功效的商品,像一款普通护肤品宣传能在一周内美白祛斑,可实际上根本达不到这种效果,这就是典型的内容虚假。二是引人误解。有些宣传内容虽然从字面看可能是真实的,但会让消费者产生错误的理解。例如,商家宣传某产品“买一送一”,结果送的是价值极低的赠品,这就容易让消费者误以为送的是同样的商品,从而产生误解。三是行为故意。虚假宣传通常是经营者故意为之,目的是为了提高自己的竞争力,吸引更多消费者。如果是因为疏忽或者无意导致的宣传错误,一般不认定为虚假宣传。 此外,在认定时还会考虑宣传的方式、受众的认知水平等因素。如果宣传的对象是普通消费者,那么就以普通消费者的认知能力来判断是否会产生误解。总之,判断是否构成虚假宣传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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