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时别人是如何补偿自己的?
我家这边要拆迁了,我不太清楚拆迁补偿的事儿。想知道在拆迁的时候,别人一般是怎么对我进行补偿的,是给钱还是给房子,有啥标准和流程不?希望懂的人给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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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是指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征收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被征收人的经济补偿或其他形式的补偿。在我国,拆迁补偿主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首先,拆迁补偿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即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就是征收方按照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以货币形式一次性支付给被征收人。而房屋产权调换则是征收方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其次,关于补偿的标准。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除了房屋价值补偿外,还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如果是经营性用房)。 最后,拆迁补偿的流程。一般来说,征收方会先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告知被征收人征收范围、征收目的、补偿标准等事项。然后,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评估。接着,征收方与被征收人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等事项进行协商,签订补偿协议。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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