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证是怎么来的?


专利证是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授予申请人对其发明创造享有专利权的官方凭证。要获得专利证,一般要经历以下几个主要阶段。 首先是申请阶段。申请人需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文件。对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主要包括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对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需要有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这就好比你要向官方表明你有一个发明创造,并且详细介绍它是什么样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接着是受理阶段。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申请文件后,会进行初步审查。如果申请文件符合格式要求,就会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发出受理通知书。这一步相当于官方确认收到了你的申请。 然后是审查阶段。对于发明专利,需要经过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初步审查主要查看申请文件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要求等;实质审查则会审查发明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只进行初步审查。《专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第三十五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最后是授权阶段。如果经过审查,专利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就会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发给专利证书,并予以登记和公告。至此,申请人就正式获得了专利证。《专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第四十条规定,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