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有过吸毒史的,公安局会怎样处理?
我以前有过吸毒史,最近心里一直很忐忑,不知道要是被公安局发现了,会怎么对我进行处理。我现在已经没有吸毒了,就想知道公安局对于有过吸毒史的人,在处理上有什么规定,是会拘留还是有其他措施,想了解得详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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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吸毒在我国属于违法行为,并不是犯罪行为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如果再次被查出有吸毒行为,一般情况下,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要是情节比较轻,那就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这里说的情节轻重,通常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比如吸毒的种类、数量、频率等。 对于有吸毒史且被认定为吸毒成瘾倾向的人员,公安机关有权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公安机关会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机构,让他们配合对吸毒人员进行监管和帮助,社区戒毒的期限一般为三年。 如果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一般为二年。 相关概念: 社区戒毒:是指吸毒成瘾人员在社区的环境下,在有关部门、基层组织、家庭成员以及禁毒志愿者的帮助、教育和监督下,自行戒除毒瘾的一种戒毒措施。 强制隔离戒毒:是指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严重人员,在一定时期内通过行政措施对其强制进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使其戒除毒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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