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伤了派出所会怎么处理?


当有人被打伤并报警后,派出所会依据一系列规范的流程来处理此类案件。以下为您详细介绍派出所处理此类案件的常见步骤和方式。 首先,接警与出警。当接到有人被打伤的报警后,派出所会立即安排警力出警到现场。到达现场后,警察会迅速制止正在发生的暴力行为,确保现场的安全,防止伤害进一步扩大。同时,警察会对现场进行初步的勘查,包括查看伤者的受伤情况、现场是否有打斗的痕迹、是否有相关的物证等。 其次,对伤者的处理。警察会询问伤者的基本情况、受伤经过等信息,并及时安排伤者就医治疗。在伤者就医过程中,警察可能会要求医院对伤者的伤情进行检查和诊断,出具相关的病历和诊断证明。这是为了后续确定伤者的伤情严重程度,以便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然后,调查取证。派出所会展开全面的调查工作,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这包括询问当事人双方以及现场的目击证人,了解事件的具体经过和细节。警察会制作询问笔录,要求被询问人签字确认。此外,派出所还会收集现场的物证,如凶器、血迹、衣物等,并对其进行妥善保管和检验。对于一些有监控视频的情况,派出所会调取相关的监控资料,作为案件的证据。 接着,伤情鉴定。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伤情鉴定的结果分为轻微伤、轻伤和重伤。不同的伤情鉴定结果,派出所会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如果鉴定结果为轻微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在这种情况下,派出所一般会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双方达成协议并履行的,公安机关可以不予处罚。如果调解不成,公安机关会依法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 如果鉴定结果为轻伤或重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此时,派出所会将案件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如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等,并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最后,案件的处理结果告知。在案件处理完毕后,派出所会将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双方。如果当事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总之,派出所处理被人打伤的案件是一个严谨、规范的过程,会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公正、合理的处理。作为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派出所的调查工作,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