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纸条辱骂他人且情况属实,派出所会怎么处理?
我跟人起了冲突,对方写纸条辱骂我,我报了警。现在派出所介入了,听说情况属实会有处理结果。我想知道派出所一般会按照什么流程来处理这种写纸条辱骂他人的事情,会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呢?
展开


在日常生活中,写纸条辱骂他人这种行为如果情况属实,派出所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首先,这种写纸条辱骂他人的行为可能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权是指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不受他人侵害的权利。当他人通过写纸条辱骂的方式,使被辱骂者的社会评价降低,就构成了对名誉权的侵犯。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这里的“公然”并不局限于在公开场合,只要辱骂行为有使第三人得知的可能性,就可认定为公然。写纸条辱骂他人,若该纸条被他人看到,也可能被认定为公然侮辱行为。 派出所接到此类案件后,一般会先进行调查。他们会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被辱骂者提供的纸条原件,了解事情的起因、经过等情况。如果调查后确定辱骂事实存在,会根据情节的轻重来处理。对于情节较轻的,可能会对辱骂者进行批评教育,让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向被辱骂者赔礼道歉。如果情节较重,比如辱骂的言辞非常恶劣,对被辱骂者造成了较大的精神伤害等,就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辱骂者进行治安处罚,包括拘留和罚款。 此外,如果被辱骂者因为辱骂行为遭受了经济损失或精神损害,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辱骂者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所以,被辱骂者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方面有多种途径可供选择。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