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对一般寻衅滋事会怎么处理?


在了解公安对一般寻衅滋事的处理方式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什么是寻衅滋事。寻衅滋事,简单来说,就是有些人无事生非、故意找茬,做出一些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比如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还有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所以,如果是一般的寻衅滋事,还没有达到犯罪的程度,公安机关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理。一般会对行为人进行拘留,拘留时间根据情节不同有所差异,同时还可能会处以罚款。 要是寻衅滋事的行为比较严重,达到了犯罪的标准,那就会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当公安机关接到寻衅滋事的报案后,首先会进行调查。他们会询问当事人、找证人了解情况、查看现场有没有监控视频等,来确定是不是构成寻衅滋事,以及情节的严重程度。要是确定是一般的寻衅滋事,还没构成犯罪,就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要是构成犯罪了,就会立案侦查,收集证据,然后把案件移交给检察院,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最后由法院来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