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是如何认定诈骗的?


在我国,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公安认定诈骗的相关内容。 首先是构成要件方面。从主观方面来看,犯罪嫌疑人要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简单来说,就是他从一开始就没想过要把骗来的钱还回去,而是想自己把这些钱据为己有。比如张三编造了一个虚假的投资项目,吸引李四投入资金,并且从一开始就打算卷款跑路,这就体现了非法占有的故意。 客观方面,犯罪嫌疑人要实施了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行为,从而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这种错误认识处分了自己的财产。虚构事实就是编造不存在的事情,像王五谎称自己是某知名企业高管,能帮赵六安排工作,收取了赵六的好处费。隐瞒真相则是故意不告诉对方某些重要信息,导致对方做出错误的决定。 关于数额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不过,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在认定流程上,公安机关接到诈骗报案后,会先进行初步审查。如果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就会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会收集各种证据,比如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等。他们会调查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资金流向等情况,以确定是否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经过侦查,如果证据确实充分,公安机关会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总之,公安认定诈骗是一个严谨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方面的因素,依据法律规定和相关证据来作出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