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房产一般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现在有一套房产,不知道在法律上会怎么判。房子是婚后一起买的,但首付大部分是我出的,贷款一起还。我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会依据什么来分割这套房产,我能争取到多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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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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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房产的判决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法院通常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进行判定。下面从不同的房产购买情况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如果是一方在婚前购买,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这种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该房产仍归购买方所有,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比如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钱买了一套房子,并且房产证上只有他自己的名字,那么离婚时这套房子就还是他的。 其次,若是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举个例子,男方婚前付首付买了房,婚后夫妻一起还贷款,离婚时房子可能会判给男方,但男方要给女方婚后还贷部分以及房子增值部分的补偿。 再者,对于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比如男方父母在婚后出钱给男方买了一套房,房产证只写了男方名字,那这套房就属于男方个人财产;若双方父母都出钱买房,房产证写了一方名字,一般就按照双方父母出资比例来确定各自份额。 最后,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会按照平均分割的原则处理,但法院也会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比如一方对家庭的贡献大小、是否存在过错等因素,进行合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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