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酒驾是如何处罚的?


在山东省,对于酒驾的处罚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酒驾的不同情况及其对应的处罚。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酒驾和醉驾的区别。酒驾指的是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而醉驾则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对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如果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要是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处罚会更为严格。根据上述法律的第三款规定,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这已经触犯了刑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除了要按照危险驾驶罪承担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此外,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总之,无论是酒驾还是醉驾,都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不仅会给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还会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勿酒后驾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