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是如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是结合上海市的实际情况,对国家层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细化和补充,以更好地保障上海市妇女的合法权益。下面从多个方面为你介绍。 在政治权利保障方面,上海市积极采取措施,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程度。根据《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本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应当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并有适当数量的妇女担任领导成员。这就从制度层面为妇女提供了更多参与政治决策的机会,确保妇女的声音能够在政治舞台上得到体现。 在文化教育权益保障方面,上海市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文化教育权利。学校和有关部门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妇女在入学、升学、毕业分配、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同时,还鼓励和支持妇女进行文化学习和技能培训,以提高妇女的文化素质和就业能力。 在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保障方面,上海市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和社会保障权利。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此外,还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 在财产权益保障方面,上海市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在婚姻、家庭共有财产关系中,不得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权益。妇女对依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的影响。 在人身权利保障方面,上海市保障妇女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同时,还加强了对妇女的家庭暴力预防和制止工作,建立了多部门合作的反家庭暴力工作机制。 总之,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从多个方面对妇女权益进行了保障,为上海市妇女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如果你在生活中遇到妇女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可以依据这些法律法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