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股东诉公司解散是怎么赔偿的?

我是一家公司的股东,由于公司经营不善,我打算向法院起诉解散公司。但我不太清楚在公司解散的过程中,股东能获得怎样的赔偿,赔偿的标准和方式是怎样的,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展开 view-more
  • #公司解散
  • #股东赔偿
  • #公司法
  • #清算程序
  • #剩余财产分配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股东诉公司解散后涉及的赔偿问题,我们可以逐步来理解。首先,公司解散分为不同的情况,主要包括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股东起诉要求公司解散属于强制解散的一种情形。当股东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时,法院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审查。该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当公司解散的判决生效后,就会进入清算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在清算过程中,会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也就是说,股东获得赔偿(这里准确说是分配剩余财产)的前提是公司在完成上述各项清偿后还有剩余财产。并且赔偿(分配)的依据是股东的出资比例或者持有的股份比例。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公司解散过程中,存在股东滥用股东权利、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和勤勉义务等行为,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相关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