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批准逮捕后最快多久开庭?

我家人被批准逮捕了,我们都很着急,想知道从批准逮捕到开庭,最快需要多长时间。心里没个底,不知道要等多久才能有个结果,就怕时间拖得太久。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这个时间有没有相关规定,具体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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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批捕开庭时间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批准逮捕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而开庭则是进入到刑事诉讼的审判阶段。从批准逮捕到开庭所需的时间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最快的时长,这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前面的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会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所以,从批准逮捕到开庭的时间,短则几个月,长则可能超过一年,要综合各种因素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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