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如何到法院申请离婚?


夫妻一方到法院申请离婚,也就是提起离婚诉讼,以下为您详细介绍流程、所需材料以及相关法律依据等内容。 首先是准备起诉材料。需要撰写一份起诉书,在起诉书中要明确表达您的离婚诉求,比如是否争取孩子抚养权、对财产分割的想法等。同时要准备好相关证据资料,像结婚证书能证明你们的婚姻关系,详细具体的财产清单可以说明夫妻共同财产情况,还有其他能证明感情破裂等相关情况的证据材料,比如家暴的报警记录、分居的证明等。将这些材料都复印备份。 然后前往法院立案。要去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立案庭提交两份完整的起诉书、所有证据材料的复印件以及相应的诉讼费用。这里的住所地一般是指被告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法院受理立案后,会通知被告方应诉,也就是向双方发送起诉材料,同时向双方发放开庭传票确定最终开庭日期。 在开庭之前,您要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梳理好离婚事宜、子女抚养权的分配问题(明确由哪一方负责抚养孩子,以及抚养费用的分担)、财产分割方案等。 开庭当天,有一系列的流程。先是法庭陈述、宣读起诉书,接着倾听被告方的答辩意见,然后接受法庭对婚姻状况、子女情况、财产情况等方面的调查,之后积极参与法庭辩论环节,需要注意的是,法庭调解是离婚诉讼中必要的程序,必须参加,最后做出最后的陈述。 最后等待法院的裁决结果。如果被判定离婚或通过调解达成离婚协议,那么婚姻关系将会解除。 法律依据方面,《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也对起诉相关事项做出规定。比如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相关概念: 住所地: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起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对所涉及的纠纷进行审理和裁决。 调解: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争议问题进行协商,寻求达成一致解决方案的过程。 裁决:法院对案件经过审理后作出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