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撞人会如何进行赔偿?


在探讨地铁撞人如何赔偿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赔偿责任的归属。通常情况下,地铁运营单位对地铁的运营安全负有管理责任。如果地铁撞人事件是由于地铁运营单位的过错导致的,比如设备故障、操作失误等,那么地铁运营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地铁运营单位作为地铁这一公共场所的管理者,自然需要遵循这一规定。 接下来谈谈赔偿的项目。一般来说,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医疗费是指因受伤接受治疗所产生的费用,这需要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则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误工时间依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果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若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营养费则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还会涉及到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赔偿项目。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在申请赔偿时,受害人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首先是能够证明事故发生的证据,比如现场的照片、视频,目击证人的证言等。其次是与治疗相关的材料,包括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发票、用药清单等。此外,还需要提供证明自己收入状况的材料,如工资单、银行流水等,以及护理人员的相关信息和费用凭证等。只有准备齐全这些材料,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顺利获得应有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