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他人购买机票该如何做账?
我所在的公司为业务合作伙伴购买了机票,我不知道在财务上该怎么处理。我不太清楚这是算业务招待费,还是差旅费,亦或是其他费用。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和财务规定的角度,公司为他人购买机票应该怎么做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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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的财务管理中,为他人购买机票的账务处理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如果该他人是公司的客户、潜在客户或者业务合作伙伴,公司为其购买机票通常是为了业务招待,这种情况下应计入“业务招待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这意味着,虽然业务招待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一部分,但有一定的比例限制。比如公司年收入1000万元,当年业务招待费支出20万元,那么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20×60% = 12万元,但最高不能超过1000×5‰ = 5万元,所以实际只能扣除5万元。 其次,如果该他人是公司的员工,且是因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出差,那么为其购买机票应计入“差旅费”。差旅费是企业为执行公务而产生的费用,根据企业财务制度和相关税法规定,差旅费可以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公司需要留存相关的出差审批单、机票行程单等凭证,以证明费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另外,如果公司为他人购买机票是用于捐赠等其他特殊目的,账务处理又会有所不同。用于捐赠的,应计入“营业外支出”。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总之,公司为他人购买机票的账务处理要根据具体用途和对象,按照相关法律和财务规定进行准确核算,同时要保存好相关的原始凭证,以应对税务检查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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