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江苏省《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细则是怎样的?

我在江苏就医时遇到了疑似医疗事故的情况,现在想了解江苏省关于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实施细则,比如处理流程是怎样的,患者能得到哪些权益保障,赔偿标准如何确定等内容,希望能有人为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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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事故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江苏省《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细则是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障病员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而制定的适用于江苏省内的具体规定。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什么是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情况。这里的过失,通俗来讲,就是医务人员没有按照正常的医疗规范和流程进行操作,从而给患者带来了不良后果。 在处理流程方面,当发生医疗事故或者事件后,医疗单位应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病员及其家属也可以向医疗单位提出查处要求。如果对医疗事故的确认和处理有争议,可提请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对鉴定结论或处理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关于医疗事故的等级划分,细则根据给病员直接造成损害的程度,分为三级:一级医疗事故是造成病员死亡的;二级医疗事故是造成病员严重残废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是造成病员残废或者功能障碍的。不同等级的医疗事故,对应的赔偿标准也有所不同。 在赔偿方面,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可根据事故等级、情节和病员的情况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江苏省的细则也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补偿的具体金额和方式等作出规定。同时,医疗单位还应当承担病员由于医疗事故所增加的医疗费用。 此外,细则还对医疗事故的预防、对造成事故的医务人员的处理等方面作出了规定。医疗单位和医务人员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对于造成医疗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根据事故等级、情节轻重、本人态度和一贯表现,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江苏省《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细则涵盖了医疗事故从认定到处理的各个环节,为患者和医疗机构在医疗事故处理方面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依据,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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