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全责时交通费该找谁要?
开车在路上被对方撞了,交警认定对方负全责。我因为处理事故和修车等跑来跑去产生了不少交通费,现在我不知道这笔交通费该向谁要,是直接找肇事司机,还是对方的保险公司呢?有点迷茫,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对方被认定为全责,那么因事故产生的合理交通费是可以要求赔偿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该向谁索要这笔费用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交通费的概念。交通费指的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通俗来讲,就是因为这次事故,你在处理相关事宜过程中,乘坐交通工具所花费的钱,比如打车费、坐公交车的费用等。 接下来看可以向谁索要交通费。一般情况下,有两个主体可能承担这笔费用,一是肇事方,也就是负全责的那一方;二是肇事方车辆的保险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也就是说,先由对方车辆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交强险有一定的赔偿限额,如果交通费在这个限额之内,那么保险公司会直接赔付给你。如果超出了交强险的限额,就看对方是否投保了商业险,比如第三者责任险。若投保了,商业险的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要是经过交强险和商业险赔偿后,还有不足的部分,或者对方根本没有投保商业险,那么剩下的交通费就由肇事方自己承担。 在索要交通费时,你需要保留好相关的票据作为证据,比如出租车发票、公交车票等。这些票据要能反映出时间、地点等信息,与事故处理的过程相匹配,这样才能证明你的交通费是因这次事故合理产生的。总之,只要是合理的交通费,在对方全责的情况下,你是有权利得到赔偿的,可以按照上述途径去主张自己的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