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把货放到别人库房该如何做账?
我公司把一批货物存放到了别人的库房,但是在财务处理上犯了难,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入账。是记在库存商品里,还是有其他的记账方式呢?想了解一下具体的做账方法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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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计处理上,公司将货物存放在他人库房时,首先要明确货物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如果货物所有权仍属于本公司,那么货物依旧是公司的资产,应在账面上正常作为“库存商品”进行核算。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公司存放在外库的货物符合存货的定义,所以应在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中列示。 具体的账务处理如下:当货物发出存放到外库时,不需要做特殊的账务处理,因为货物的所有权未发生改变,只是存放地点变更。在财务报表中,库存商品的金额依然包含存放在外库的货物价值。 如果存放外库产生了相关费用,比如仓储费,那么这部分费用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如果仓储费是为了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需的,那么应计入存货成本;如果仓储费是为了日常存储,应计入当期损益,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举例来说,如果公司支付了 5000 元的仓储费用于存放外库的货物,且该仓储费属于日常存储费用,那么会计分录为:借记“管理费用——仓储费”5000 元,贷记“银行存款”5000 元。 在实际操作中,公司还需要建立完善的库存管理制度,定期对外库的货物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同时,做好相关的记录和凭证管理,以便在财务审计和税务检查时提供准确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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