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票收入如何计提增值税?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无票收入的概念。无票收入就是企业发生了销售行为,但没有给购买方开具发票的收入。虽然没有开具发票,但在法律上,这部分收入同样需要按照规定计提增值税,因为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不管是否开具发票,只要发生了应税销售行为,就产生了纳税义务。 关于无票收入计提增值税的方法,其实和有票收入是一样的。在一般计税方法下,对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销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销项税额 = 不含税销售额×税率。这里的不含税销售额,如果是无票收入,就是实际取得的收入换算成不含税的金额。换算公式是:不含税销售额 = 含税销售额÷(1 + 税率)。 例如,一家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了一笔无票含税收入11300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是13%。那么不含税销售额 = 11300÷(1 + 13%) = 10000元,销项税额 = 10000×13% = 1300元。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 = 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同样要把含税的无票收入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换算公式是:不含税销售额 = 含税销售额÷(1 + 征收率)。目前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一般是3%(疫情期间有优惠政策)。比如小规模纳税人取得无票含税收入5150元,征收率为3%,不含税销售额 = 5150÷(1 + 3%) = 5000元,应纳税额 = 5000×3% = 150元。 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该条例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所以,企业在进行无票收入增值税计提时,要严格按照这些规定来计算和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