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实现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我去医院看病,医生只是简单说了下病情,就让我签字治疗。我心里很没底,也不知道自己具体啥情况。我想知道,医院到底该怎么做才能保障我的知情同意权呢?我该如何维护自己这方面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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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是指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有权知晓自己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相关信息,并在此基础上对医疗方案作出同意或拒绝的决定。 从法律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要实现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需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充分告知信息。这要求医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患者详细说明病情的诊断结果、可能的病因、发展趋势等。对于医疗措施,要介绍治疗方法、预期效果、治疗周期等。对于存在的医疗风险,如手术可能出现的并发症、药物可能产生的副作用等,都要如实告知。 其次,确保患者理解。医生不能只是简单地告知信息,还要确认患者是否真正理解了这些内容。可以通过询问患者的方式,让患者重复重要信息,以判断其理解程度。 再者,尊重患者的自主决定权。患者在充分了解信息后,有权自主选择是否接受某种医疗方案。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能强迫患者接受治疗。如果患者拒绝某种治疗,医生应进一步说明拒绝可能带来的后果,但最终还是要尊重患者的意愿。 最后,完善知情同意的书面手续。对于一些重要的医疗决策,如手术、特殊检查等,要让患者或其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以证明患者已经知晓相关信息并作出了同意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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