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何追加执行夫妻共同债务?

我和别人有债务纠纷,法院判决对方还钱,但执行时发现对方财产不多。后来了解到这笔债务是对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我想追加其配偶为被执行人来执行夫妻共同债务,可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流程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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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债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司法实践中,当涉及到追加执行夫妻共同债务时,有一系列的法律规定和流程需要遵循。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定义。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维持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当债权人想要追加执行夫妻共同债务时,一般需要向执行法院提出追加被执行人的申请。在申请时,债权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些证据可以包括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以证明债务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 执行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以及债务是否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定条件。如果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会裁定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执行。 如果配偶对追加执行的裁定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被申请人、申请人或其他执行当事人对执行法院作出的变更、追加裁定或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会对异议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的裁定。 需要注意的是,在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时,要保障配偶的合法权益。对于属于配偶个人的财产部分,不能进行执行。同时,如果债务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只能执行该方的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该方的份额。总之,追加执行夫妻共同债务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并且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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