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的违约金该怎么约定?
我打算买套二手房,和卖家谈得差不多了,准备签合同。听说合同里要约定违约金,但我不知道该怎么约定才合适。我担心约定低了对卖家没约束,约定高了又怕不合理。想了解下在法律规定里,二手房买卖合同的违约金该怎么去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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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手房买卖交易中,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预先确定的,在一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时,应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合理约定违约金对于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以及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这意味着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或者计算方式。 当约定违约金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违约金的数额应该与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相当。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例如,卖家违约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给买家造成了租房费用增加等损失,若违约金过低,买家可以请求调整。 其次,要结合二手房交易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来约定。比如,对于定金罚则和违约金条款,可以同时约定,但在适用时只能选择其一。若买家交付了定金,卖家违约,买家可以选择适用定金罚则要求卖家双倍返还定金,也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要求卖家支付违约金。 另外,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在合同中应明确违约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比如约定在违约行为发生后的一定期限内支付违约金,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等。 在约定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的违约金时,买卖双方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充分考虑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并在合同中明确、具体地约定相关条款。这样既能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也能在发生违约情况时,为双方提供有效的法律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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