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的经济纠纷该如何解决?


恋爱期间的经济纠纷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首先说协商,这是比较平和的方式,双方心平气和地坐下来,把问题摊开,尝试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能友好解决自然最好。 要是协商不成,就可以考虑诉讼。不过需要明确,经济纠纷只要符合受理立案的条件,法院就应当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在恋爱期间的经济纠纷,一般适用赠予合同的相关规定。恋爱期间的财产赠与,一经交付即完成赠与,一般不能撤销。比如平常送的礼物、发的小额红包等,一旦给出去了,通常就不能再要回来。这是因为在法律上,这种赠与行为完成后就具有法律效力了。依据是《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如果恋爱期间男女双方共同购买了车或者房产,产生纠纷时按照一般共同共有的相关规定处理。《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另外,如果是明显以结婚为目的赠送的大额财产,后来没有登记结婚的,可以作为彩礼主张对其进行返还;如果当时的相关意思表示能够认定为借款的,可以主张债权债务关系要求对方直接进行返还。 相关概念: 赠与合同:就是一方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另一方,另一方表示接受的合同。 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