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贷利息应该怎样约定?
我最近打算把一笔钱借给朋友,想在借款的时候把利息约定清楚,但是不太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不知道利息定多少合适,也不清楚在合同里要怎么写才能保证合法有效,所以想问问个人借贷利息具体该怎么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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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借贷利息的约定需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双方权益都能得到保障。 首先,利息约定要明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这就是说,如果在借款合同里没有写利息相关内容,或者写得模棱两可,很可能就会被认定为没有利息。 其次,约定的利率有上限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每月20日起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超过这个四倍的上限,超出部分无效,借款人可以不支付超出部分的利息。 另外,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在本金中扣除的,应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例如,出借人想借1万元给借款人,约定利息1000元,若预先扣除利息,只给借款人9000元,这是不合法的,以后计算利息和还款都要按照9000元本金来算。 在民间借贷中,出借方还要注意不能出现复利的计息形式。也就是不能将以前拖欠的利息计入本金,再次贷给借款人并计算利息,这种“利滚利”的行为是被我国法律禁止的。如果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不支持利息。 总之,在约定个人借贷利息时,要依据法律规定,确保约定清晰、合法,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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