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试用期工资,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环节,需遵循法律规定和公平合理的原则。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如何约定劳动者试用期工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法律概念。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相互适应的阶段。试用期工资则是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供劳动后应获得的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在约定试用期工资时,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步,明确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这是指用人单位同一岗位正式员工的最低档工资标准。比如,某公司销售岗位正式员工最低档工资是每月5000元,那么试用期工资就不能低于这个标准的一定比例。 第二步,确定劳动合同约定工资。这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工资数额。例如,双方约定正式工资为每月6000元,那么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6000元的百分之八十,即4800元。 第三步,参考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是当地政府规定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无论上述哪种计算方式得出的结果,都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假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每月3000元,那么试用期工资就不能低于这个数额。 此外,在约定试用期工资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要明确工资的构成。试用期工资应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各项组成部分,避免产生模糊不清的情况。二是要以书面形式约定。劳动合同是双方权益的重要保障,试用期工资的约定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体现,避免日后发生纠纷。三是要遵循公平合理原则。虽然法律规定了试用期工资的下限,但用人单位也应根据劳动者的工作表现和实际贡献,合理确定试用期工资水平。 总之,约定劳动者试用期工资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了解相关法律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工资数额和构成,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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