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设的分公司如何申请电子发票?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它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对于新开设的分公司申请电子发票,以下是详细介绍。 首先,分公司需要进行税务登记。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新开设的分公司要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手续。这是申请电子发票的基础,只有完成税务登记,分公司才具备合法的纳税主体资格,才能进行后续的发票申请等税务相关业务。 其次,要进行票种核定。分公司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并提供相关资料,如经办人身份证明、发票专用章印模等。税务机关会根据分公司的经营情况、规模等因素,核定其可以领用的发票种类、数量和开票限额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 然后,购买税控设备。分公司需要购买符合税务机关要求的税控设备,如税控盘或金税盘等。购买后,要到税务机关进行发行,将分公司的相关信息录入到税控设备中。这一步是为了确保分公司能够通过税控设备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电子发票。 最后,进行电子发票申领。分公司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等线上渠道,登录税务系统,在发票管理模块中选择电子发票申领,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分公司就可以通过税控设备开具电子发票了。在这个过程中,分公司要严格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操作,确保发票的开具和使用符合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