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允许卖了他人东西该怎么办?
我不小心在没经过别人允许的情况下,把人家东西卖了。现在人家发现了,找我要说法,我也知道自己做错了,但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个事儿,想了解下在法律上我得承担什么责任,该怎么做来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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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未经允许卖了他人东西这种情况时有发生,在法律上,这属于无权处分行为。无权处分就是指行为人没有处分权,却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对他人财产的法律上的处分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也就是说,如果买东西的人是善意的,并且支付了合理的价格,东西也完成了交付或者登记,那么这个买东西的人就可能合法取得了物品的所有权。在这种情况下,东西的原主人不能要求买东西的人归还物品,但是可以向你这个无权处分人要求赔偿损失。 如果买东西的人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比如他知道你没有权利卖这个东西,或者没有支付合理的价格,那么原主人就有权直接要求买东西的人把物品归还。而你作为无权处分人,同样要对原主人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原主人因为你卖了他东西而遭受的损失,比如物品的价值、可能的使用收益等。 遇到这种情况,你应该主动和原主人沟通,坦诚地说明情况,尽量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原主人可能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你可能会面临被起诉的风险。所以,及时、积极地处理问题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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