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破产?


破产申请是指当债务人的资产无法偿还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偿还能力时,相关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请求。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申请破产的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要明确申请破产的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也就是说,债务人、债权人以及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都可能成为申请破产的主体。 接着,是申请破产所需的材料。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此外,债务人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然后是申请破产的流程。第一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一般来说,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步,人民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受理审查。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决定受理,会指定管理人,同时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第三步,进入破产程序。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等。之后会召开债权人会议,由债权人会议对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分配方案等进行讨论和表决。最后,如果经过清算,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申请破产是一个复杂且严肃的法律程序,在整个过程中,相关主体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操作,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