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应该怎样申请破产?


申请破产是当个人或企业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时,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债务问题的一种方式。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当事人申请破产的相关事宜。 首先,要明确申请破产的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这意味着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可以申请破产。而对于个人破产,目前我国在深圳等部分地区开展了试点。 对于企业法人申请破产,申请流程一般如下:第一步是提出申请。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权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在申请时,需要向法院提交一系列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规定,债务人提出申请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如果法院认为符合受理条件,会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会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等。 之后进入破产程序。如果是破产清算,管理人会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变价和分配;如果是重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要制定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执行;如果是和解,债务人要提出和解协议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并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执行。 对于个人申请破产,以深圳为例,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且参加深圳社会保险连续满三年的自然人,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丧失清偿债务能力或者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可以依照本条例进行破产清算、重整或者和解。个人申请破产也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法院受理后会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总之,申请破产是一个严肃且复杂的法律程序,涉及众多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细节。在申请破产前,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确保申请过程符合法律规定,更好地维护自己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