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工作单位后怎样转社保?


当变更工作单位需要转移社保时,这是有一套明确流程和规定的。社保转移主要涉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重要险种,了解这些有助于保障我们的权益。 首先,我们要清楚社保转移的概念。社保转移就是把你在原工作地缴纳的社保关系,转到新的工作地去。这样,你之前缴纳社保的记录和权益就能延续下去,不会因为换工作地点而中断。 对于养老保险的转移,依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而医疗保险的转移,根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城乡各类流动就业人员按照现行规定相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得同时参加和重复享受待遇。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新就业地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新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中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3个月内到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按当地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具体办理时,一般需要准备本人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先在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然后带着这个凭证到新参保地的社保机构,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之后,就由两地的社保机构进行对接和转移工作了。在整个过程中,我们要注意及时跟进进度,确保转移顺利完成。这样,我们的社保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