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如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是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申请执行的相关内容。 首先,需要明确申请执行的条件。当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或者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等法律文书时,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这就好比一场比赛,裁判已经给出了结果,但输的一方耍赖不按照结果来,这时候赢的一方就可以寻求法院的帮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其次,要清楚申请执行的法院。一般情况下,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也就是说,你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找到合适的法院去申请执行。 然后,准备好申请执行所需的材料。通常需要提交申请执行书,在申请执行书中要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还需要提供生效法律文书副本、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等。如果是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还应当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 最后,了解申请执行的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该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总之,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程序和要求进行,准备好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