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怎样申请人民法院对外国离婚判决的承认?

我在国外办理了离婚手续,现在回国了。我想知道要怎么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这份外国的离婚判决,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走什么流程,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展开 view-more
  • #外国判决承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当涉及到申请人民法院对外国离婚判决的承认时,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流程的。首先,需要了解的是,所谓申请人民法院对外国离婚判决的承认,就是指在国外已经获得了合法有效的离婚判决,但为了使该判决在国内也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从而向我国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认可这份外国离婚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在国内并不是自动生效的,需要经过我国人民法院的审查和承认。 申请承认外国离婚判决,申请人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书。申请书应记明以下事项: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判决由何国法院作出,判决结果、时间;受传唤及应诉的情况;申请理由及请求;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同时,申请人还需要提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正本及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 关于申请的管辖法院,通常是由申请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如果申请人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人民法院在受理申请后,会对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外国法院的管辖权、判决的合法性、是否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等。如果经审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承认条件,人民法院会裁定承认其效力;反之,如果不符合条件,人民法院将裁定驳回申请。 整个申请承认外国离婚判决的过程,申请人应当遵循相关的法律程序和要求,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以顺利实现外国离婚判决在我国国内的法律效力。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