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拆迁补偿条例是怎样的?

我家的房子最近要面临拆迁了,但是我不太清楚房屋拆迁补偿的相关规定。不知道补偿的标准是怎么定的,有哪些具体的补偿项目,以及整个拆迁补偿的流程是怎样的。希望能了解一下房屋拆迁补偿条例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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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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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条例是保障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重要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些关键的法律概念。房屋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的补偿。这里的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在补偿方式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就是拆迁方直接给被拆迁人一笔钱,让其自行解决住房问题;房屋产权调换则是拆迁方提供新的房屋给被拆迁人居住,按照被拆迁房屋的价值和调换房屋的价值进行差价结算。 关于补偿项目,该条例第十七条明确指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对于补偿的流程,一般来说,第一步是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二步是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评估,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第三步是签订补偿协议,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如果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此外,如果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有异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总之,房屋拆迁补偿条例旨在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让被拆迁人在房屋被拆迁后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和妥善的安置。被拆迁人要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在拆迁过程中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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