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行政拘留后如何申请复议?


当被行政拘留后申请复议,这属于行政复议的范畴。行政复议简单来说,就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该行政机关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是有一定流程和要求的。首先是申请时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所以,如果您要申请复议,一定要注意这个时间限制,避免逾期无法申请。 接着是确定复议机关,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就是说,行政拘留一般是由公安机关作出,您可以向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然后是准备申请材料,一般需要提交书面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在申请书中要详细说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被申请人的名称、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同时,要附上能证明您身份的相关材料以及与行政拘留决定有关的证据材料等。当然,如果您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行政复议机关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最后,行政复议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