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与赔偿金该如何适用?


在法律实践中,违约金和赔偿金是在合同一方违约时,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的重要方式,但二者的适用规则有所不同。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概念。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的一定金额的货币。它具有预先约定性和惩罚性的特点。而赔偿金则是指违约方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按照实际损失给予对方的经济补偿,它强调的是对实际损失的填补。 关于违约金的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这意味着,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在一方违约时,守约方可以按照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但如果违约金数额与实际损失差距较大,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调整。 对于赔偿金的适用,当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了实际损失,且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实际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里的赔偿损失就是赔偿金的体现。 在实际适用中,如果合同约定了违约金,且违约金足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那么守约方通常只能主张违约金,不能再额外主张赔偿金。但如果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守约方可以请求增加违约金,以达到弥补损失的目的;如果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请求适当减少违约金。当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时,守约方则可以直接主张赔偿金,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全部实际损失。 总之,违约金和赔偿金的适用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实际损失情况以及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在遇到违约纠纷时,当事人应根据具体情况,合理选择主张违约金或赔偿金,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