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对医疗过程中是否存在事故进行专业判断的重要程序,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申请该鉴定的相关内容。 首先,了解申请主体。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患者及其家属、医疗机构都有权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也就是说,无论是认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患者一方,还是医疗机构觉得需要通过鉴定来明确责任,都可以作为申请人启动鉴定程序。 其次,明确受理鉴定的机构。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如果对首次鉴定结果不服,相关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省一级的医学会申请再次鉴定。 接着,掌握申请流程。申请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当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会移交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另一种是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然后,准备申请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最后,要关注鉴定时间。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