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农村没有房子该如何申请宅基地?

我是农村户口,但一直没有自己的房子。现在想申请宅基地建房,却不知道具体该怎么操作。不清楚要走哪些流程,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也不知道有什么条件限制。希望能了解详细的申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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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宅基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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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宅基地的概念。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它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一般来说,农村没有房子申请宅基地,通常有以下步骤:第一步是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第二步是现场勘查。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第三步是填申请表。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第四步是村委会审查。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第五步是审核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第六步是审批。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第七步是放样。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第八步是验收发证。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不过,各地在具体的申请流程和要求上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比如有些地方可能还要求申请人提供家庭人口情况证明、原住房情况证明等额外材料。所以,在申请宅基地前,建议你先向当地的村委会或者乡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咨询了解详细的申请政策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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