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继承协议必须要公证吗

家里老人离世后留下了一套房子,几个子女打算签订房屋继承协议。但对于这份协议是否一定要去公证不太清楚。想知道不公证会不会影响协议的效力,以及公证和不公证分别有哪些利弊,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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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房屋继承协议并非必须要公证。 在我国,法定的订立遗嘱方式有多种,比如口头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这意味着房屋遗嘱继承不一定非要通过公证来处理,也可以通过其他合法的方式订立 。自然人只要订立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那么不公证也不影响继承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这说明只要遗嘱符合法律规定,无论是否公证,都依照相应规则来进行继承。 公证的作用在于,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也就是说,公证后的房屋继承协议在证据效力上更高,能减少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争议。若不公证,只要协议本身符合法律规定,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不过在遇到纠纷时,可能需要更多的证据来证明协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 总之,公证不是房屋继承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继承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来决定是否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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