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定继承该如何适用?

家里老人去世了,没留遗嘱,不知道这种情况是不是就适用法定继承,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操作,比如谁有资格继承,继承的顺序是怎样的,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确定这些内容,想了解一下法定继承适用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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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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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以下为您详细介绍法定继承的适用情况。 首先,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这意味着,当被继承人没有订立遗嘱、遗赠或遗赠扶养协议,或者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遗嘱未处分的遗产等情况下,适用法定继承。 其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明确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再者,关于遗产分配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此外,在法定继承中还有代位继承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总之,法定继承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和适用条件,在实际操作中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以及遗产分配等问题,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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